公示最先时间:2025年08月18日 |
公示竣事时间:2025年08月21日 |
项目编号:XJYGCG2025002132 |
项目名称:北京鑫鼎顺泽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园区供暖、制冷运行治理服务项目 |
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受北京鑫鼎顺泽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对北京鑫鼎顺泽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园区供暖、制冷运行治理服务项目举行招标, 并于开标、评审,评审竣事后凭证有关执法、规则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举行公示: |
一、评审情形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形 |
| 排名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限期第一名北京京冠供暖服务有限公司1287913.00自2025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止第二名北京纵横三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1338992.00自2025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止第三名百纳物业服务 (北京) 有限公司1379266.91自2025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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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形1北京京冠供暖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北京纵横三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百纳物业服务 (北京) 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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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法 |
公示期: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1日 公示时代,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相关执律例则,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见告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实名提出或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提出,书面异议质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实质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若有); (3)详细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须要的证实质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认真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己签字并提供有用的身份证实;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用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质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果真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正当信息泉源; 8.采购人以为异议质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增补的,异议人应按要求举行明确或增补;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切合上述恣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回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统一事项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包管异议内容和相关证实质料的真实性及其泉源的正当性,并肩负响应的执法责任。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宣布。 |
四、联系方法 |
招标人:北京鑫鼎顺泽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夏先生 |
电话:13311663792 |
采购署理机构: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孟先生 |
电话:0991-4182340 |